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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06-20
发文字号:
伊美区政发〔2025〕13号
发布日期:
2025-06-20
时  效:
名  称:
伊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伊美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

伊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伊美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0 16:00来源:伊美区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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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美区政发〔2025〕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美溪林业局公司:

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现将伊美区1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布。各单位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深度挖掘文物资源价值,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文物“存史、资治、教化”功能,助力我区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

附件:伊美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附件:

美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1、红卫遗址

2、汤旺遗址

3、大西林岔遗址

4、对山遗址

5、东升遗址

6、美溪区侵华日军讨伐队队部遗址

7、美溪区三股流五七干校旧址

8、美溪区对青山知识青年点旧址

9、美溪区对青山林场场部办公室旧址

10、美溪区群峦知识青年点遗址

11、南山森林防火塔塔体建筑

12、曲常川墓

13、南山战备井

 政策解读:

https://www.ycym.gov.cn/ymqrmzf/c101811/202511/4140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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