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度挖掘文物资源价值,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文物“存史、资治、教化”功能,助力我区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定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1)公布文物名录:通知公布了伊美区1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包括红卫遗址、汤旺遗址、大西林岔遗址、对山遗址、东升遗址、美溪区侵华日军讨伐队队部遗址、美溪区三股流五七干校旧址、美溪区对青山知识青年点旧址、美溪区对青山林场场部办公室旧址、美溪区群峦知识青年点遗址、南山森林防火塔塔体建筑、曲常川墓、南山战备井。
(2)明确保护要求:各单位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这意味着在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3)强调价值挖掘:通知要求深度挖掘文物资源价值,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文物“存史、资治、教化”功能,助力伊美区文化传承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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