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又见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每年清明节期间,因野外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保护森林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防火是保护生态平衡的需要,是社会安定的需要,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百姓安居乐业的需要。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头号敌人,对森林而言是最具毁灭性和威胁力的灾难。森林火灾,在短时间内就可以毁灭大片森林,严重地削弱森林的功能,威胁生态环境。保护森林,人人有责,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是每一个人都应具有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二、摒弃陈规陋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祀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气。
三、遵守防火规定,守护绿色家园。根据《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山。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的监管,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绿色伊春、生态伊春、文明伊春需要你我共同呵护,让我们行动起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为守护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区林草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