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政府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双拥专栏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伊春市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征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9 08:28来源:伊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访问量:
字体:

各教育培训机构:

为提高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切实维护参训学员权益,按照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确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市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征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确定的范围

符合承训机构申报标准和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

二、承训机构考评原则和一般规定

承训机构确定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省级统筹、市级主导组织实施,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工负责。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承训机构申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汇总初审,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复审并统一发布。

自2024年起,全省定点承训机构确定周期调整为两年一次,年初统一公布,首年年底进行中期动态调整。动态调整期间,各市(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本年度对承训机构日常管理和考核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对不适合继续担负承训任务的机构调整出目录清单,同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新增承训机构,并按规定程序逐级申报,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发布。

三、承训机构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承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或培训后推荐就业率高。

4.所开设专业具有国家级资质、奖励认证的,或在同行业中负责师资考核培训的优质领军机构,可优先申报。

5.遵守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工作相关要求

1.每个承训机构所申报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如有特别优质成熟的其他专业,经提交情况说明后,可增项申报。

2.向具备计算机、无人机、数字 AI 等高精尖专业培训能力的机构倾斜。

3.长期从事退役军人培训工作,且培训质量好、推荐就业率较高的机构可优先纳入承训机构目录。

4.驾驶类承训机构专业要从B1驾驶证开始设置,B1驾驶证以下专业申请不予受理。

(三)取消承训资格的情形

1.承训机构主动申请退出的,不具备培训职能的,办学资格终止的。

2.不能正常开展培训的。

3.教学质量低,学员负面评价率高,校风管理差,安全措施不到位,资格证获取率或推荐就业率低的。

4.存在买卖和出租资质、转包培训项目、严重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的。

5.报送承训有关材料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6.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规培训、虚假培训、重复培训等情形,存在套取培训资金行为的。

7.其他需要取消承训资格情形的。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培训机构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等内容;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3.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三证合一除外);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三证合一除外);

6.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7.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一页)、法人征信报告;

8.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合同中若无面积数,还需提供面积证明材料),同时附学校外貌全景照片;

9.企业简介(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各类资格文件复印件;办学场所、师资力量、开设科目、教育培训特色等文字和图片说明);

10.承诺书,有经法人签字的确保退役军人学员培训结(毕)业后首次推荐就业率达到85%以上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获取率达到100%的承诺;

11.培训报价;

12.2024年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申报的相关附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五、承训机构确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市、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发布公告,明确承训机构考评确定范围、原则、条件、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征集承训机构。

(二)受理初审。各地培训机构需于2月23日前向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承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汇总初审结束后,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复审。

(三)集中复审。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各市推荐名单,提出确定意见,并将名单反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社会公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反馈名单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形成申报材料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五)发布目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总后,最终确认发布。

附件:2024年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申报的相关附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联系方式:

伊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祝山河 0458-3013271

嘉荫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王  焱 0458-8803911

汤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新雨 0458-3539807

丰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张  瑶 0458-3569218

友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温  馨 0458-3295357

伊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袁巧玲 0458-3605663

乌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闫慧欣 0458-3652259

金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孙  斌 0458-3738010

南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颢艺 0458-3476002

大箐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张迎龙 0458-3439974

铁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范学全 0458-2285208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