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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伊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7 10:42来源:伊春市伊美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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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10部法律同时废止。为确保我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体系与上位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决定废止伊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伊美区政办规〔20226号。废止后,我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新版《伊美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另行印发。


伊春市伊美生态环境局

2026年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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