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政府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伊春超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31 09:19来源:伊美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字体:

经我局多次排查核实,伊春超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存在长期未正常营业的情况,该企业厂区不满足独立封闭建筑或围闭场所的要求,且未按照《关于强化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化建设“五即”设备,已不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条件。针对上述问题,伊美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15日下达《关于注销伊春超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责令该企业于7个工作日内开展整改,并且恢复正常营业。

截至2026年7月28日整改期限届满,该企业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鉴于其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6年8月10日注销伊春超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伊春市伊美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31日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