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伊美区兴安国家森林公园,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不慎遗失,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30702MB0578590B,法定代表人为:闫国臣。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04月17日至2029年4月16日,特声明自公告之日起遗失并作废。
特此公告!
伊美区兴安国家森林公园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