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已作出的水域滩涂养殖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基本信息
公示机关:伊美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
咨询电话:0458-3602622
办公地址:伊美区新兴中路86号
二、许可事项明细
申请人(个人/单位名称):冯丽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23****************
养殖水域滩涂位置及四至范围:伊美区东升镇伊东社区(四至范围:东至N47°48′49.456800″E129°0′16.178400″;西至N47°48′46.710000″E129°0′10.468800″;南至N47°48′44.510400″E129°0′13.676400″;北至N47°48′50.727600″E129°0′12.247200″;中心位置N47°48′48.358800″E129°0′13.240800″)
养殖面积:1.788(公顷)
养殖方式:池塘☑网箱□滩涂□
养殖品种:河蟹、小龙虾等
许可决定书文号:伊美渔滩养许决字〔2026〕第002号
许可有效期限:2026年6月7日至2029年7月14日
三、权利告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公示机关提出,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未收到异议,公示期满后本机关将依法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
四、其他说明
本公示内容仅为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不作为合法养殖经营凭证,养殖活动须以核发的《水域滩涂养殖证》为准。
伊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9日
黑公网安备230702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