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已作出的水域滩涂养殖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基本信息
公示机关:伊美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
公示期限: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
咨询电话:0458-36026223
办公地址:伊美区新兴中路86号
二、许可事项明细
申请人(个人/单位名称):伊春市泽蟹虾庄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91230717MAK7WWCN6H
养殖水域滩涂位置及四至范围:伊美区东升镇对山农场(四至范围:东至:N47°47′10.507200″E128°52′6.574800″、南至:N47°47′10.507200″E128°52′6.574800″、西至:N47°47′16.861200″E128°51′55.432800″、北至:N47°47′20.086800″E128°51′58.424400″,中心点坐标:N47°47′15.356400″E128°51′59.428800″)
养殖面积:1.55(公顷)
养殖方式:池塘☑网箱□滩涂□
养殖品种:河蟹、小龙虾、鲤鱼、鲢鱼、黑鱼等
许可决定书文号:伊美渔滩养许决字〔2026〕第001号
许可有效期限:2026年4月13日至2031年4月12日
三、权利告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公示机关提出,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未收到异议,公示期满后本机关将依法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
四、其他说明
本公示内容仅为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不作为合法养殖经营凭证,养殖活动须以核发的《水域滩涂养殖证》为准。
伊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黑公网安备230702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