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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美区关于公布农村生活污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7 10:22来源:伊美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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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开展,现将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设施运维管护不到位、运维单位履职不力、运维及治理资金违规使用、监管不力等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办理流程与时限

(一)办理流程

严格执行受理登记→分流交办→核查处置→结果反馈→归档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

1. 受理登记:对群众举报线索统一登记、编号,全程留痕;

2. 分流交办:按职责分工转至对应责任单位核查办理;

3. 核查处置: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形成处理意见;

4. 结果反馈: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5. 归档回访:对办结事项进行满意度回访,归档留存全部材料。

(二)反馈时限

一般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复杂疑难事项: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延长时限将提前告知举报人;

特殊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三、举报电话

0458-3671290(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举报时间截止2026年9月30日。

相关要求

1.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 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

3.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实举报,共同推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质增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伊美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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