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减少火灾发生次数,保障群众人身安全,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本着祥和过春节的原则,特划定我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和引燃区。
一、禁燃区的禁燃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零时至2026年3月4日24时。
二、具体禁燃范围
1、东升镇不设禁燃区。
2、美溪镇美乐超市门口,灯光球场,镇政府门口广场,美溪森工集团公司门口广场,电业门口广场为禁燃区。
3、伊春市区内:(一)市一中、市委、市政府附近为禁燃区;(二)循环经济园区为禁燃区;(三)电力嘉园小区为禁燃区。(四)光明集团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为禁燃区。(五)市生态环境局、实验附小、亲水家园小区为禁燃区。
三、引燃区
1、美溪镇富强广场。
2、伊春市内比罗比詹广场。
伊美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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