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河办字〔2023〕1号)工作部署,伊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对梅花河开展健康评价工作,现已评价完成。按照《水利部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第43号)规定,经有关区级河湖长同意,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1、河流名称:梅花河、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伊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黑公网安备230702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