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经营主体许可证续证时间遗忘、续证材料不清、续证效率不高等问题,导致因许可证过期而出现的年检无法进行、无证经营,从而引发行政处罚、停业整顿、重新办证等突出问题。现推行“无感续证”便民极简审批服务模式,即以一纸书面确认承诺书替代提交一摞申请续证材料,从“被动等审批”向“主动送服务”转变,为经营主体办理许可证延续提供更精准、更便捷、更高效、更省心的极简审批服务。现将《伊美区“无感续证”场景清单》公示如下:
伊美区复制推广“无感续证”场景清单 电话:0458-6178999
序号 |
市级主 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层级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级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2 |
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区级 |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3 |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 |
区级 |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 |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
伊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