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伊美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G1111 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 A1 标段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报告表由哈尔滨合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A1标段,坐标为:东经129°10'39.460",北纬47°37'32.753"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比21%。项目占地面积350m²,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可生产工程用混凝土9000m³,生产周期5个月,工作人员15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围挡,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过程和场地内松散表土洒水作业;及时运走建筑材料弃渣;运输车辆加蓬盖并冲洗,清扫路面散落泥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确保施工期粉尘、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禁止散排,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将高噪声机械远离厂界和敏感目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或消声装置,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目标时减速缓行、禁止鸣笛,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和车辆转运,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出售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应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保护措施:积极配合林业部门落实林地补偿和植被恢复工作,在许可范围内占地,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加强施工监理,监督生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预防森林火灾,在施工区及周围林地设置防火警示牌等,以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进料口、搅拌机加装罩棚并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进料粉尘和搅拌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 90%、去除效率 99.7%),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 2013)表 1 中 “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 的标准限值要求。水泥筒仓顶部设置仓顶式布袋除尘器,粉状物料密闭储存,其他块石等辅材设置严密围挡,物料堆场采用编织布覆盖、沿料堆四周布设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过程采取密闭运输、物料苫盖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 - 2013)表 3 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厂区内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沉淀池(有效容积 12m³),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区地面洒水降尘,底层泥沙回用于生产,确保废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搅拌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础或减震垫,合理布置场区平面,利用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降低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禁鸣、减速带、限速标志等,确保运营期厂界四周(东侧、北侧、南侧和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 2008)中 2 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和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遵循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风险防控” 原则,选择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污染物排放;将项目场地全部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做一般地面硬化;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区域环境监控体系。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对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为原有地貌,减少水土流失,恢复原有的生态系统平衡。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审核。
四、环境监管要求和风险防范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伊春市伊美生态环境部门要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程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执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对风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