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伊美区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目标,我局始终把法治医保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到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中,为我区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伊美区医保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认领公共服务类型服务事项29项,推进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全面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文件精神,落实好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做到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有法必依。三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将医保基金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在黑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进集中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媒体和现场相结合多种渠道,在两镇六办(街道办事处)、十余个社区、130家定点机构综合开展“八五"普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国家宪法日 ”活动,建立覆盖全局域的宣传格局,切实提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共计张贴宣传海报三百余张,发放宣传资料五千余份。
(三)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局高度重视群众的诉求,坚持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站在群众的立场,倾听群众的心声,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的同时,切实维护群众正当利益、解决群众困难。2022年,共收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转办的工单300余份,群众信访件1份,已全部回复和处理完毕,回复率和满意度均达100%。
(四)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推动医保信息系统落地。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系统上线前各项调试和培训工作,推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伊春落地,与全省各地区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医保办事效率。二是完善国家医疗保障局业务编码动态维护。组织开展两定机构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将全区16家定点医疗机构、108家定点零售药店,具有医保执业的医师、护士和药师录入国家医疗保障局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系统,进一步规范医务工作者服务行为。三是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在我局组织举办医保电子凭证业务培训班,并邀请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伊春地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授课,要求各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等媒介进行宣传推广,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激活使用并且优先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让参保群众切实感受到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五)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拓展医保公共服务边界,推动医保业务下沉,深入全市镇街开展医保业务专题培训,顺利实现全区两镇六办、19个社区窗口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医保政策咨询”等高频事项进行无差别同质化办理;二是积极推进医保业务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工作的“网上办”,实现我区参保企业在网上办;三是持续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前后台“一窗通办”;建立咨询台热线,截止12月,共受理咨询电话一万三千余次;精简材料、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多跑路;四是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温度,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增设自助服务填单区。同时,在行政大厅设置了休息区,提供笔、老花镜、医疗箱等基础设施,提升大厅办事舒适度,积极推广“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黑龙江医保公共服务网厅”,畅通“线上线下”双结合服务渠道,时刻让办事群众体验医保的省心、暖心服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尚未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由于我局受机构、人员编制等限制,现有的执法人员主要来自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任,但兼任人员本职业务繁忙,参与行政执法工作难以兼顾,目前尚未成立专门的医保执法队伍。
(二)行政执法水平仍需加强。由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专业性强,单位干部职工均未从事过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缺乏执法经验,在审查工作中存在疑虑、政策尺幅把握不准等情形,整体行政执法水平未能适应新时代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大背景下的医保监管要求。
(三)普法形式较为单一。目前我局普法仅仅是停留在摆摊宣传、派发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印制海报等传统形式上,在创新宣传媒介,更好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通过视频短片、案例分析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存在不足,宣传效果仍需加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带头学习,以身作则。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严格践行依法行政。
四、2023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水平。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反复学、系统学,深刻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二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网络学习、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我局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二)继续扩大普法宣传活动覆盖面。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一是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网络等新兴媒体的普法优势,广泛宣传法治教育。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小册子、海报等宣传资料;三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在大型商场、乡镇街道举办法治宣传现场咨询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三)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第三方检查等手段,对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始终维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