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经营秩序,切实把好粮油产品质量关,按照市局党组部署要求,4月14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迅速行动,立足“三个到位”,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成立分局专项检查组,由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落实。
二是监督检查到位。以辖区内粮油店、小超市、食杂店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粮食加工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场所,以大米、小麦粉、玉米粉、杂粮、大豆油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经营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及贮存条件是否达标,并对食品明码标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督促辖区内粮食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如实记录粮食加工品以及供货商基本信息,索取完整有效的供销商资质证照及产品检验报告,保障来源可追溯,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0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3家粮食经营主体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执法人员立即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经营主体粮食制品未离墙离地摆放、散装粮食制品未设置防尘罩等行为,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下一步,伊美分局将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加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粮食购销领域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辖区粮食市场秩序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在此,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提醒广大粮食供销领域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所购所销粮食制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如下工作:
l 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l 禁止采购、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粮食制品
l 加强进口粮食制品审验工作
l 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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