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解决伊美区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需求,根据工作需要,伊美区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伊美区公益性岗位总体要求,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岗”的原则,合理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范围
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刑满释放三无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面向具有伊春市户籍及伊美区常住人口进行招聘,计划招聘11名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围绕城乡基层公共服务要求,开发保洁、保绿、更夫、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地点伊美区。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条件
具有伊春市城镇户籍或伊美区常住地证明,经伊美区就业困难认定援助领导小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方可录用。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伊美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23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23日。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常住证明)、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社区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承诺书等。
(四)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由社区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上报伊美区人社局进行岗位分配。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由伊美区人社局审核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伊美区人社局备案。
七、咨询电话:
伊美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0458—3603998
朝阳街道办事处 13329387722
旭日街道办事处 13251587700
南郡街道办事处 18945461575
红升街道办事处 13766736569
前进街道办事处 13504579957
新欣街道办事处 15245878026
东升镇 13845806636
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