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研究决定,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
二、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财政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伊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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