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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伊美区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

关于2021年伊美区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00:00来源:伊美区财政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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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伊美区财政局从项目概况、项目指标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对伊美区2021年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 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根据《伊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区完成2021年租赁补贴发放2016户,由上级拨付补贴资金436万元,全部用于2021年我区住房困难的低保、低收入、特困群体家庭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度中央、省、市资金安排,分解下达至伊美区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共计436万元,其中:2021年4月,黑财指综〔2021〕16号下达184万元;11月,黑财指综〔2021〕264号下达252万元,到位率100%。2021年度伊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435.78万元,完成率99.95%。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伊美区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由伊美区财政局拨入伊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廉租房资金专户,共计436万元;其中,2021年4月,拨入第一笔资金184万元;2021年11月,拨入第二笔资金25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在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过程中,根据《伊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做出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

2.做好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检查工作,确保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稳步推进,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全面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伊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申报的补贴计划,完成2021年度全区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金发放,为全区无房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等住房困难人群提供保障,2021年中央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到位率100%,补贴发放实际完成率99.95%,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生活质量,改善民生。

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区2021年补贴实际累计发放2016户。完成年度指标。

2.质量指标。2021年度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率达到99.95%,完成年度指标。

3.时效指标。2021年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全部在当年到位,资金到位率达100%,发放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2021年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控制支出,资金控制在拨付范围之内。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2021年补贴资金发放关注群众诉求,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稳定,改善民生。

2. 可持续影响指标。2021年补贴资金发放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稳定。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各项目标完成较好,补贴资金发放得到受助群众认可。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程序的管理,增加审查力度,将此专项资金发放到有实际住房困难的家庭中。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方法,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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