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
及“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全区人社事业改革与发展,按照《中共伊春区委办公室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伊区办发[2015]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及“十三五”作规划汇报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促进和谐”为工作主线,以“抓热点、造亮点、攻难点、促重点”为工作核心,咬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具体措施,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维护全区的和谐稳定添砖加瓦,使各项工作再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人事人才工作
1、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 , 认真做好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 经周密部署,严密组织,五年来,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53人,为不断提升公务员整体素质,我局在全区组织了37班次,2100人次公务员培训教育,通过培训,广大公务员深刻地掌握了执政规律,增强了执政能力。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完善事业单位招聘制度,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289人(其中教师73人),切实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教育战线补充新鲜力量。
3、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强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全市技能鉴定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十二五”期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5000余人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素质提升培训累计800余人。建立健全伊春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统计各类人才184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140人,技能人才202人。)
4、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严谨的审核制度。为保证工资审批、职称评审、退休审批等业务准确无误,我局严格实行各项业务“三级”管理制度。基层单位负责上报,区人社局负责初步审核,市局负责审批。层层审核的“三级”管理模式,保证了国家各项福利在制度化轨道上运行。“十二五”期间,为年度考核优秀核优秀的公务员发放奖金706人次;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办理了晋升、滚动工资13631人次;调整了津贴补贴11623人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3104人次;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人员办理了退休400余人次;为死亡人员办理了抚恤金和丧葬费161人次;为全区退休人员进行生存认证8843人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学龄进行了统一查档认定2355人次;对1600名机关事业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了整理装订。
。(二)社会保障工作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区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连创新高,参保人员呈逐年成倍增长趋势,参保覆盖范围扩大至全区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十二五”期间,共办理企业参保人员登记16992人(其中包括大集体和大龄青年5500人;林牧渔四场2420人,灵活就业3149人,“厂办大集体”5923人)。同时,为20000余人次进行政策答疑,为2614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查阅了人事档案,并做好退休信息登记工作;为2400余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快捷、人文的服务理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得到进一步推进。我局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着力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切实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通过调查摸底、业务培训、制定方案等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按时发放。“十二五”期间,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参保人数3703人,共发放养老金201万余元。
(三)劳动维权工作
“十二五”期间,共接待职工群众咨询4580余条,发放传单8000余份,日常巡查2300余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180户;要求补签劳动合同6396份;受理立案115起;农民工群访案件17起;信访案件48起,追讨拖欠工资款1152余万元,其中包括农民工工资1145余万元。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60多份,纠正用人单位不合理规章制度300多条。严格执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800余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采集、录入5798户(市标5700户),完成率达102%。五年间,伊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始终坚持依法办案,错案发生率、集体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均为零。
(四)严明纪律,落实责任,把刚性工作落到实处。
1、采取跟踪问效,建立月报表制度。为杜绝因小病大养,导致出现“吃空饷”现象的发生,我们依据《伊春区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病事假审批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推行了月报表制度。要求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各部门,每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职工出勤情况。通过定期报表与不定期抽查,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全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在汇总统计月报表中,发现有7名同志经常请病假不上班,我们及时跟踪问效,了解到他们是因患脑出血后遗症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按照省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及时减发工资待遇的同时,我区立即向市局请示,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于2015年2月,参加了全市义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的病检,有6人办理了病退手续、1人办理退职。
2.是强化监管力度,将“生存认证”列入常态化管理。强化监管力度,将“生存认证”列入常态化管理。自2011年以来,我们通过张贴宣传单、设立电子屏、建立QQ群及网络平台等形式,将生存认证的政策和工作流程全面公开。并积极向离退休人员解释认证工作的法律依据、认证目的和意义等,进一步增强退休人员参加认证的自觉性。为方便群众,采取“多窗口亮牌”和“专人引导”等方式帮助办理认证手续,针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我们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施“网络视频认证”。对于身体不便、年老体弱的退休人员,我们进行“上门认证”。五年来,我们开展上门认证200余人次,视频认证1100余人次。有效防止冒领、代领国家福利待遇3人,其中死亡2人、长期未认证1人。
3、创新管理方式,堵塞“吃空饷”漏洞。“十二五”期间,为全区3164名在岗职工,2400多名退休职工,建立了“职工电子信息档案”,由区纪委、监察局与人社局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深入基层单位对照职工信息档案进行现场考勤。几年来,我们对22名在编不上岗人员进行了治理,对31名混岗人员进行了清理,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4、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杜绝工作人员业务不精、办事太慢、在岗不敬业、服务不热情等问题发生,我们进一步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优化窗口服务和提高办事效率,研究制定了《窗口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方案》、《窗口服务行为规范》等制度,提升了全局工作人员综合服务的能力。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牢记“服务群众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将“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得失成败的基本标准,变“被动工作”为 “主动服务”,切实把角色从“管理者”转到“服务者”上来。我们还通过在服务窗口科室挂征求意见簿、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强化了工作纪律,全局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了上班迟到、淘宝购物等违纪现象。
二、“十三五”规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为使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这五年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深刻把握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抢抓发展机遇,实现我区人社事业的新跨越,为加快建设“发达、清明、繁荣、和谐、优良、幸福”的中心城区,做出积极努力。
(二)工作规划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人才规模目标。到2020年,全区人才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年均增长5%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1500人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重达到90%以上,高级职称人才比重达到7%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
(2)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把“进人关”,认真抓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完善激励机制,做好公务员的奖励和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大力实施“公务员执行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公务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务员整体素质。
(3)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认真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聘任工作机制,做好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提升社保服务能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1)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办法,建立个人账户制度;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并轨工作。
(2)继续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认真做好领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适龄人员参保续保缴费率保持95%以上。
3、劳动监察管理工作
(1)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劳动关系双方人员的法律意识。
(2)将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掌握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
(3)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力度,建立应急支付预案,对于投诉案件中开发商逃而不匿、无法联系的情况,立即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先行解决农民工资问题。
(4)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推出各种惠企政策,开展各类服务企业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案件发生,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并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统筹推进人社基层工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2)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网络全覆盖,及时发布新政策、法规、信息,提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高效服务。
(3)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人社系统政风行风,为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不断推动人社事业持续、科学、创新发展。
伊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