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美区政办发〔2022〕46号
关于印发《伊美区美溪镇
“一枚印章管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单位、部门,美溪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伊美区美溪镇“一枚印章管审批”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伊美区美溪镇“一枚印章管审批”管理制度
2.美溪镇“一枚印章管审批”事项清单
附件1:
伊美区美溪镇“一枚印章管审批”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将在我区美溪镇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行政审批专用章是指“伊美区美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专用章”,凡划转至镇行政审批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在事项办理和办结时需盖章的,一律加盖“伊美区美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专用章”,“伊美区美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专用章”只能在本镇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异地挪用。
第三条 行政审批专用章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工作中有与本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划转事项原职能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在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办结中再加盖本部门印章。
第四条 镇行政审批办公室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和印章管理制度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建立使用登记台账,切实规范对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镇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审批专用章。
第五条 镇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应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有特殊要求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须使用行政公章的,使用镇人民政府行政公章。
第六条 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具体使用范围:
(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的要求,行政审批专用章用于接件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也用于大厅窗口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文书(包括批复、意见、各类许可证书及其附件、审批表单等)。
(二)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申请,接收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申请材料,要求补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申请材料等。
(三)上级委托事项的审批专用章,仅用于对应委托事项的审批用章。
(四)其他需要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事项。
第七条 从2022年11月1日起,启用“伊美区美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停止使用划转事项原职能部门的审批专用章。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 ||||
美溪镇“一枚印章管审批”事项清单 | ||||
序号 | 目录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指导部门 |
1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 农村公益性墓地设置(乡镇初审) | 行政许可 | 区民政局 |
2 | 医疗救助审核审批 | 医疗救助审核审批 | 行政给付 | 区医保局 |
3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批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文体局 |
4 | 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 | 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局 |
5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初审) |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 行政给付 | 区民政局 |
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 | |||
7 | 机构内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 |||
8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初审) | 行政确认 | 区民政局 |
9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行政确认 | 区民政局 |
10 | 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行政给付 | 区民政局 |
11 | 特困人员认定 | 特困人员认定(初审) | 行政确认 | 区民政局 |
12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初审 | 行政给付 | 区民政局 |
13 | 城乡居民低收入对象审核转报 | 城乡居民低收入对象审核转报 | 公共服务 | 区民政局 |
14 | 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示查询 | 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示查询 | 公共服务 | 区民政局 |
1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公示查询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公示查询 | 公共服务 | 区民政局 |
16 | 低收入家庭信息公示查询 | 低收入家庭信息公示查询 | 公共服务 | 区民政局 |
17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换领 | 行政确认 | 区卫生局 |
18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领 | |||
19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 | |||
20 | 生育登记 | 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区卫生局 |
21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格确认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格确认 | 公共服务 | 区卫生局 |
22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 | 公共服务 | 区卫生局 |
23 |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仅限外省所需使用) |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仅限外省所需使用) | 公共服务 | 区卫生局 |
24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教育局 |
25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局 |
26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区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