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伊美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伊美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伊美区政府办规〔2025〕2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材料
食品安全关系到全体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本辖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防范应对工作。食品安全事件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三、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1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参照《伊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伊政办规〔2021〕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撰写编制目的和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确定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及职责。设立区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明确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组和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职责。明确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区指挥部可下设的若干工作组及职责。
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实施、发布及通报。明确有关部门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执行省、市、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职责。明确发布和解除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的工作流程。明确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的处置程序。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对事故信息来源分类、信息报告责任单位、报告及通报时限、报告内容、事故评估、应急响应、检测分析评估、响应级别调整、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明确。
第五部分为后期处置。对善后处置、奖惩、总结等内容作了相应规定。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对信息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资与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教培训等内容作了相应规定。
第七部分为附则。主要包括本预案的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演练和预案实施。
解读件原文:
https://www.ycym.gov.cn/ymqrmzf/c101815/202503/3962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