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的
提高我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及时、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9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第三部分是预警和预防机制。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第五部分是应急处置。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第八部分是预案管理。第九部分是名词术语。重点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和“应急处置”两个部分。一是建立指挥机构,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并逐一明确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人防办,办公室主任由区人防办主任兼任。二是细化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事件分级、信息报告、紧急处置、指挥和协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新闻报道、应急响应终止等内容。按照发生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共4个级别,按照指挥部统筹指挥启动应急响应。
解读件原文:http://www.ycym.gov.cn/ymqrmzf/c101815/202405/3513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