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森防指要求,我办于2023年2月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九个部分四十个子项进行了修编:
一、背景材料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保生态、促发展,构建和谐林区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预警响应和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本辖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伊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撰写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预案启动条件、扑火力量部署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
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明确了扑打明火的各种手段;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点危险源安全;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
第三部分为组织机构及职责。设立区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急处置工作。政委由区委书记担任;总指挥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政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其他副总指挥由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区纪委书记、区委宣传部长、区武装部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美溪林业局公司和乌马河林业局公司负责同志、区政府其他处级领导、区政协副主席、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担任,区直有关部门、美溪林业局公司相关副处级领导和乌马河林业局公司相关副处级领导为成员单位;明确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区指挥部设中心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中心指挥部设七个工作组及职责,前线指挥部设九个工作组及职责。
第四部门为应急机构组成和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了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第五部分为监测预警预报、林火监测及信息报告。明确有关部门开展火险预测预报和林火监测的职责;明确了信息报告工作流程。
第六部分为火灾扑救。对应急响应、扑火指挥、应急通信、
扑火原则、扑火安全、居民区及群众安全保护、火灾评估与火案调查、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内容进行明确。
第七部分为救灾保障。对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储备库人才保障、后勤保障、培训演练等内容作了相应规定。
第八部分为善后处理。对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扑火战评、奖励与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相应规定。
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包括本预案的预案管理与更新,奖励与责任追究依据和预案解释部门。
解读件原文:http://www.ycym.gov.cn/ymqrmzf/c101815/202308/3242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