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水农[2018]188号)、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黑龙江省水利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水规发[2018]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适用范围
伊美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的供水、用水,水源保护,水质检测和监测以及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分为总则、工程管理、供用水管理、水源地及水质管理、机电及供水设备管理、附 则六个章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解读件原文:
http://www.ycym.gov.cn/ymqrmzf/c101815/202202/55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