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制定的目的
2022年5月9日至16日为我区2022年“爱鸟周”。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爱鸟、护鸟生态保护意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推进泾县生态文明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于2022年5月9日至16日在全区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
二、《通知》制定的依据
根据伊春市林草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2022]74号文件要求及《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采取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结合有关爱鸟护鸟的书画、摄影、讲座等形式开展“爱鸟周”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每个单位悬挂不少于一条“爱鸟周”主题专题宣传横幅或在LED电子屏进行滚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
(三)收集鸟类保护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在网络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四)出现的乱捕滥猎候鸟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受伤及落单的候鸟要及时组织救护,发现非正常死亡的野生鸟类要及时上报。
(五)开展执法检查。清理整顿全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及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四、《通知》的目标
保护野生鸟类,维护生态平衡
五、《通知》的创新举措
政府大力支持、林业部门牵头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继续创新宣传模式,扩大宣传效果,持续推动爱鸟护鸟、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