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主要目标
(一)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三)保障学校“阳光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方案》主要要求
规定中小学招生对象,特殊群体入学条件。细化中小学招生办法和程序,按照录取顺序进行审核录取。划分中小学招生片区以及公布信息、阳光分班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