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我区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挥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根据《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黑政发[2014]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黑民函[2018]55号)、《伊春市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伊政办发[2015]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二、《通知》主要目标
坚持适度救助、及时高效的原则,以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坚持托底、高效、衔接的原则,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做到应救尽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