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拟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伊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关于成立伊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伊美区政发〔2020〕15号。
二、《通知》组成人员
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为副组长和各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通知》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副局长段刚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日常工作。
2、区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做好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源头性案件的移交工作。协调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3、区发改部门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没有充足资金保障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
4、区公安分局协同区人社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的接收立案和侦破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区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监管,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6、区住建局部门协同区交通分局、区水务局负责加强对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领域市场秩序,做好行业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处理本领域内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及工程质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造成的源头性因欠工程款导致欠薪案件。督促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制度。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