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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美区消防救援大队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7 10:54来源:伊春市伊美区消防救援大队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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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救援局“双随机、一公开”及《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现将5月份伊美区消防救援大队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1.执法主体:伊美区消防救援大队

2.执法人员:马涛、范作伟、石雷、于恩渤

3.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岗位职责:作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对大队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参与相关案件的具体办理工作。

4.消防监督权限:负责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审批工作;负责日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工作;负责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

5.实施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黑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

6.一般行政案件办理程序:(1)监督执法人员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记录执法视频和现场照片,下达《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2)通知违法嫌疑单位/违法嫌疑人到消防大队制作询问笔录,并下达相应法律文书;(3)涉及行政强制的案件则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涉及行政处罚案件的敦促被处罚单位/个人按时缴纳行政处罚;(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查工作,涉及行政强制的在复查合格后依法解除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7.法定救济渠道:对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类案件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8.消防举报投诉业务受理人员信息:张宇,联系电话96119.

9.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计划,详见附件。

10.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明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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